周震宇:
2017年3月24日,原天津市建委所屬市質安總隊在建設項目抽查中發現,粵翠名邸項目10號樓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設計要求。后天津市建筑設計院和天津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逐棟逐層逐節點對該項目已施工的地上建筑及地下車庫進行結構安全驗算。根據設計復核及專家組論證意見,依據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合同等相關資料和已完工部位,從技術角度認為多棟地面以上建筑需拆除。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粵翠名邸項目質量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津政函〔2019〕42號)認定,該事故是一起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你作為該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未履行監理職責,人員管理混亂,未配備相應監理人員,監理把關環節失守。該事故社會影響較大。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我部擬給予你吊銷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終身不予注冊的行政處罰。
因無法聯系上你本人,我部無法向你送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建督罰告字〔2021〕39號),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可在送達之日起5日內向我部進行書面陳述申辯或提出聽證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
2023年7月10日